兰州2月21日电 (记者 刘玉桃)21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赵凯表示,《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甘肃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动优质均衡的工作目标。
赵凯表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甘肃城乡义务教育正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方面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矛盾突出,小规模学校持续增加,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另一方面城市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班额问题严重。
针对“乡村弱”和“城镇挤”这两大难题,甘肃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22条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要同步建设城镇学校,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科学编制规划,满足城镇义务教育学位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推进城乡教师流动,提高乡村教师教学水平;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增强乡村教育吸引力等三项举措。
《实施意见》还指出,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应用水平;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寄宿制学校整体水平等三项举措;改扩建校园校舍,提高城镇学校办学能力;明确标准和时间,彻底解决大班额问题等两项举措;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着力解决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编制问题;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教师管理机制,盘活现有教师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破解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等。
对于随迁子女,《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有效;强化学校关爱工作,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等三项举措。
到2020年,甘肃将实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动优质均衡的工作,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在乡村任教的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等。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