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被告人谢伦伯格(图据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1月14日,加拿大籍被告人谢伦伯格以走私毒品罪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发国际舆论高度关注。加拿大总理特鲁多指责中国法院“任意行事”,还想拉“加拿大的国际朋友和盟友”来向中国施压。而一些西方媒体也在第一时间将此案与孟晚舟事件联系起来,妄言中国“政治操弄”和“外交报复”。
在中加关系的敏感时刻,炒作此类言论无疑有“带节奏”的色彩。但无论如何炒作,都无法遮蔽此案的“硬核”:加拿大国籍既不是谢伦伯格的原罪,也不是他的护身符,走私222.035公斤冰毒才是他被判处死刑的决定性因素。按照中国法律,只要走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50克以上就够判处死刑。无论有没有孟晚舟事件,如此大量的毒品走私,死刑都是罚当其罪。用网友的话说,400多斤的毒品走私都够枪毙多少个来回了!
中国对走私毒品罪的量刑,不针对哪一国人,不因身份差异而有任何区别。对这一点,相信很多西方媒体都心知肚明。不少西方媒体在报道时都提及,这些年因为走私毒品在中国被依法判处死刑的还有英国人、日本人、菲律宾人、俄罗斯人、南非人、韩国人,等等。西方媒体应该记忆犹新,英国公民阿克毛因携带4公斤海洛因入境中国被判处死刑,时任英国首相布朗又是写信又是求情,英国媒体叫嚣要对中国使用“炮舰外交”,如此大阵仗的舆论施压最后都证明统统没用。任何在华犯罪的外国人都不应该奢望,他们能够在中国享有超国民待遇。
禁毒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但相对于一些西方国家来说,中国对毒品的打击的确更为严厉。因为,毒祸曾给中华民族带来的灾难实在太过深重,中国人至今无法忘记林则徐的醒世之言,“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1839年的虎门销烟,标志着中国成为第一个在国家层面大规模销毁毒品的国家。为清除毒祸进行不懈斗争,是中国一代代仁人志士前仆后继的事业,是影响近代以来中国命运走向的重要因素。新中国成立之初,在百废待兴的各项事业中,禁毒斗争就被摆在了优先位置。在短短3年时间内,中国就通过全国范围的禁毒斗争从源头上堵住了烟毒的泛滥,基本禁绝了肆虐中国百余年的烟毒祸害。自此以来,厉行禁毒始终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和坚决主张。
事实上,正是由于中国对毒品的严厉打击,为打造“无毒的世界”作出了巨大贡献。固然由于历史文化等各种原因,一些西方国家对毒品容忍度有高低之别,对毒品界定和量刑也有差异,但禁毒仍然是国际社会的主流。在毒品问题成为全球性问题的今天,中国不仅坚定推进国内禁毒工作,还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并参与国际禁毒合作。
中国旗帜鲜明地投入到国际禁毒斗争的第一线,参加了当今国际体系中几乎所有重要的禁毒国际合作机制,与多国签署了双边禁毒合作协议,不断拓展国际禁毒合作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地加强与国际禁毒组织和有关国家在替代发展、缉毒执法、情报交流、执法培训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成为国际禁毒领域的重要力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国近年来在打击过境贩毒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形成了有效阻止“金三角”地区毒品流向发达国家毒品市场的重要屏障。
因此,西方媒体不要试图模糊谢伦伯格案的焦点——这不是一个国际政治博弈的问题,而是一个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禁毒问题。(海外网评论员 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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