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成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维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规则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改善,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当前,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需要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作用。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评估相关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产生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效果。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省级政府纷纷出台实施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日益成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阻碍和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对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确保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理念,将公平竞争理念贯彻于财税、金融、产业等各类经济政策之中,从而使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制度化、程序化。为此,需要加强源头治理,在相关政策措施的形成环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以增进市场的开放度和竞争度,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其次,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对增强企业活力至关重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让政策制定机关加强对相关政策的自我审查,有利于为市场主体创造更为公平的竞争条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最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法治建设也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国宪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需要公平竞争。本条还规定“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可见,宪法已将促进和保障公平竞争作为内在要求。基于这一要求,相关法律法规也应体现公平竞争理念。这是弘扬宪法精神、贯彻宪法原则、推动宪法实施的必然要求。
总体而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覆盖面比较广的制度,是着眼于规则体系全局的制度性安排。它与旨在解决公平竞争问题的反垄断法有关,但更关注公平竞争理念和原则在相关制度中是否得到贯彻,因此可以扩展到反垄断法以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诸多制度领域。当前,为了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少地区和部门都在自我审查,努力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在注重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自我审查的基础上,还可以借助第三方力量进行审查,使相关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公平竞争理念,从而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作者张守文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
《人民日报》(2019年01月10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