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电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提出,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制定实施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加快实施煤矿、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
资料图:河南登封煤矿事故救援。韩章云 摄
《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
《通知》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完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制定实施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并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通知》还提出,大力强化安全监管法治建设。推动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追究范围,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快制定高危行业领域安全规程,完善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生产制造标准。
完善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加强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核查督办制度。
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制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建立健全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资料图:2016年12月6日,湖北巴东辛家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现场。记者 张振 摄
《通知》还要求,严格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千人矿井”科技减人专项行动。加快实施煤矿、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高速铁路和重要航道安全防护、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
强化春节、全国“两会”、汛期、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煤矿淘汰退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矿山采空区、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打击超层越界等“五假五超”行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粉尘涉爆、道路交通、车辆生产、消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着力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