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仇惠栋)南京楼市的价格管控政策将何去何从?昨日公布的《南京市价格机制改革工作计划(2017-2018年)》给出答案:南京要继续强化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指导工作,督促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建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承诺制度,加强商品住房价格量化指导,遏制南京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势头。
这一《计划》明确提出,今明两年,南京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调控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宁十七条”、“宁十条”、“双控”以及“双限”等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遏制南京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势头。在具体措施上,将强化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指导工作,督促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定市场价格预期。同时,还将建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承诺制度,加强商品住房价格量化指导,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要求开发企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不得在房价之外乱收费,严厉查处虚假折扣、捂盘惜售等价格违规违法行为。在市场监管方面,南京市将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该计划的部署,今年南京将建立房地产价格监管信息系统,通过网上申报价格和明码标价,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2018年,建立新建商品住房网上价格诚信平台,深化开发企业价格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