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选举事务处通过香港政府新闻网发布消息称,第五届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期明日(2月14日)开始,至三月一日结束。
候选人必须在提名期内的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及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亲自到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把填妥的提名表格送交选举主任。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说:“提名表格须由不少于一百五十名选举委员签署提名。每名选举委员只可以提名一名候选人。”
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没有外国居留权、年满四十岁,并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二十年,均符合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行政长官选举将于三月二十六日举行。(央视记者 金东)